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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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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旅游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根据国家、省、州、县的产业政策和旅游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编制全县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州上下达的旅游资金的立项和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信息服务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旅游业的各项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旅游业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3.对全县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组织县内旅游涉外定点饭店及国内定点单位的申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管理旅游价格、交通运输、景区秩序、指导旅游商品生产销售、旅游安全、旅游娱乐、旅游审计等工作。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4.负责组织全县旅游总体形象的宣传,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组织并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和促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出境旅游工作。
5.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负责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和认证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卓尼县旅游局及1个下属管理局总实有人数55人,其中:旅游局实有人数27人,领导班子3人,一般职20工人,工人4人。大峪沟风景管理局实有人数28人,领导2人,一般职工23人,工人3人。人员编制情况:县旅游局人员编制10人,车辆编制情况:1辆,遗属人员1人;大峪沟风景管理局人员编制15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2680.24万元,支出总计2630.2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68.74万元,增长15.95%,支出增加718.74万元,增长37.60%。主要原因是单位旅游项目增加,公益性人员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680.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0.24万元,占85%;其他收入152.77万元,占15%。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68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47万元,占22%; 项目支出2022.77万元,占78%;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0万元,较上年减少35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项目进展较合理。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8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74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旅游项目及公益性人员增加,年初预算数增加368.74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旅游项目及公益性人员增加。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3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8.74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旅游项目及公益性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8.74万元,增长71%。是旅游项目及公益性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32万元,占 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占 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5.77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农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92.14万元,占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2.14万元,主要原因是旅游项目及公益性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7.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5.14万元, 较上年增加7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益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用及差旅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费用。
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会议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人没工资上年项目结余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37.45万元,增长81%,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有固定资产34.36万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34万元主要用于宣传项目采购及办费用品购买。服务类支出90万元整,用于项目采购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六、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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