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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9-2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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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一)负责执行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二)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 (四)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 (五)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及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七)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八)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以及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卓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0人,机关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 9人(行政编制 7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编制 2人;下设机构:食品药品稽查局事业编制10名、检验检测中心事业编制8名;全额财政拨款。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304.21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304.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2015年271.92万元增加32.29万元,增长11%, 年初结转和结余21.71万元,占总收入的7%。 (二)支出总计322.9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71万元,占总支出的83%。 2、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55.20万元,占总支出的17%。 年末结转和结余3万元,结余资金为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经费,资金安排在2017年继续使用。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91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较2015年250.21万元增加72.70万元,增长23%。其中:基本支出267.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3%;项目支出5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7%。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6%,较2015年250.21万元增加72.70万元,增长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9.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3.34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09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0万元,比预算增加1.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3万元,比预算增加1.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比预算增加0.2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2016年度接待省、州局飞行检查;食品、药品稽查办案等工作共4批次、28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34万元,较上年增加54.5万元,增加74%。其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增加,相应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45.04万元,采购计划金额为47.95万元,节约率为0.06%。其中货物采购计划金额为47.9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45.04万元;采购类型为万元(公开招标41.99万元、自行采购3.05万元),资金来源为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拨付市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新建机构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147.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0万元,固定资产为147.46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全部车辆价值为32.8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4.66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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