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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11-2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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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政知〔2016〕14号 卓尼县人民政府 关于咸富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卓各单位: 根据卓尼任字〔2016〕97号《关于咸富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经2016年11月22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咸富强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县森林警察大队队长; 杨润德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朝吾肖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范玉峰同志任县能源局局长; 方南涛同志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 韩勇同志任县招商局主任科员; 李海荣同志提任县水土保持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启程同志提任县畜牧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后芳环同志提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云才让同志任尼巴乡人民政府监察室主任; 房万顺同志提任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仁青东珠同志提任县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常山保同志提任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安吉祥同志提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宁武同志提任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雪莲同志提任县健康教育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田海霞同志提任县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惠兰同志提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韩勇同志县招商局局长职务; 景耀东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督察长职务; 范玉峰同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李海荣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赵启程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陈世华同志尼巴乡人民政府监察室主任职务; 云才让同志恰盖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罗瑞平同志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后芳环同志县劳务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卓尼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2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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