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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时间:2018-04-04   作者: 点击数:  

卓政办发〔2018〕46号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卓尼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卓尼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已经2018年3月23日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卓尼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为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进一步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甘肃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甘南藏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甘南州食品药品“十三五”规划》《卓尼县“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制定《卓尼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第一章 现实基础与发展环境

一、现实基础

(一)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十二五”时期,我县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立了食品药品稽查和检验检测体系,在乡镇、市场、大型超市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全县监管机构、检验机构和人员编制均得到大幅度提升。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实施模块化、痕迹化、精细化管理,构建了以县、乡为主体的行政监督网、执法督查网和日常巡查网。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管控,建立食品药品行刑衔接机制、风险会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强化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强化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法规配套体系不断完善。全面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落实“四个最严”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施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责、追溯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办法,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农牧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度,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监管法治体系不断完善。

(三)监管能力建设成效显著。全面实施食品药品为民办实事项目,县城以上零售药店电子查询系统覆盖率达到100%,在商场超市建成2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设置了3台食品安全信息溯源机。为全县15个乡镇分别配备价值5万元的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设备。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监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四)社会共治氛围逐步形成。强化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体系建设,公开曝光食品药品典型案例,实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开通微信公众号,发布食品药品消费警示。扎实开展“12331”投诉举报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科普大讲堂等活动。

(五)重点领域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试行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转基因食品,全面禁止销售使用散装食用油、醋和酱油。全面推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建立药品生产规范化质量控制实验室和正品标本室,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覆盖全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构建了涵盖食品准入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系统、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网格化管理系统、稽查执法系统、信用等级管理系统、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功能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全县食品生产、批发企业、商场超市、中型以上餐馆、学校单位食堂已全部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食品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饮店89.7%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立执法案件信息公示和“红黑名单”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督促和警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面临挑战

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仍然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风险隐患仍然大量存在,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仍然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一)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落得不实,乡镇级市场监管机构食品药品监管主责有所冲淡和弱化;乡镇监管所监管工作得不到重视;责任追究落实不够到位,个别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道德缺失,为了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逃避主体责任。

(二)企业诚信经营意识缺乏。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产业素质规模总体不高,日常管理薄弱,执行国家制度标准等方面不到位;行业信用体系缺位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追逐短期利益,忽视长远发展,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问题频现。

(三)风险防控水平亟待提高。食用农产品、中药材、中药饮片源头污染风险增大,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问题频发。食品药品过程控制技术研究、应用相对不足。部分企业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规范执行不到位,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还未完全建立,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尚未形成。

(四)监管能力仍然薄弱。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型人才缺乏,难以满足工作需要。执法装备水平相对落后,执法车辆、调查取证设备等严重不足。检验检测机构业务用房亟待改善加强,实验室设施环境条件相对较差,难以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

(五)群众参与度有待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过于依赖政府监管,动员和引导公众、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做得还不够,人民群众自觉参与食品药品监督意识不强,社会合力不足,尚未达到良性互动的效果。

三、面临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全县脱贫攻坚的决胜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机遇期、转型升级的加速期、社会稳定的攻坚期、政策机遇的叠加期、改革开放的深化期、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期。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药品安全事业发展面临重大历史机遇。

(一)领导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县政府已经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升到党经受执政能力考验的高度来认识和考量,上升到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实施甘南州“五大战略”、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个预期目标”的高度来部署和安排。工作方式方法正在由过去的宏观调控向具体指导、政策扶持、资金保障等转变,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注入了强大动力。

(二)监管法治建设更加完备严格。新的《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相关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药品管理法》重新进行了修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部署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的工作,严肃查办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省政府保持强化问责的高压态势,制定出台食品药品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州政府制定出台《甘南州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办法》,县政府制定出台《卓尼县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议办法》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社会共治良好氛围逐步形成。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要求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食品由“吃得饱”向“安全营养”转变,药品由“有药吃”向“安全有效”转变,食品药品安全受到全社会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广大消费者维权和参与监督意识明显增强,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新管理模式,立足我县发展战略,服务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区建设。转变单位职能,以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作为工作的评价标准,坚持以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努力做到“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为统领,抓住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业态和重点区域,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改革创新,完善体系。深刻分析食品药品行业发展的时代特征,准确把握当前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瓶颈,以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创新监管手段,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强化监管能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相结合的现代化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三)依法治理,强化责任。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相关法制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健全执法机制,切实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行业守法”,推进食品药品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执法,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靠法治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四)专业监管,社会共治。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专业化要求高的特点,强化标准、技术法规建设,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夯实监管的专业化基础,全面推进专业化监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力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食品药品安全法规标准制度更加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治理能力、服务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具体指标:

1.全县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率达到100%。县、乡(镇)两级监管机构基础设施普遍达标,执法装备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

2.县、乡(镇)监管队伍中,食品、药学和法律相关专业人员达到70%以上。建立县级食品生产检查员队伍。

3.食品药品监测抽检批次较“十二五”期间增加20%,高风险食品生产流通企业、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及基本药物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达到200份/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100份/百万人口。

5.食品生产企业实行风险分级管理,覆盖80%以上的食品经营市场、95%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95%以上的食品类别。

6.餐饮服务单位100%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7.依据现有国家标准,县食品检验机构100%具备基本理化和微生物学检测能力,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100%具备食品快速检验能力。

11.行政审批100%实行网上办理。

12.食品药品重点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力有效,信用体系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13.食品药品科普宣教活动实现全覆盖。

14.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制责任险覆盖率90%以上(预期性)。

15、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80分以上(预期性)。

16、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构建权责统一的安全责任体系

(一)强化党政属地责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实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监管工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经费落实保障到位。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和监管资源,加快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实现人员、场所、设备、经费的“四有”目标。强化综合协调职能,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形成监管合力。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沟通协作机制,通过部门联席会、信息通报会、案件会商等形式,搭建部门协作平台。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按照食品药品企业风险类别和管理难度,明确各级监管部门工作职责。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和企业自查。强化行政问责,建立检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违法乱纪、不作为、乱作为的行政行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推进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快速移送惩处机制,组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联合执法办公室),使严惩重处常态化。

(三)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引导食品药品企业建立承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设立质量受权人(安全总监),强化工艺管理,严格质量管控。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下架等各项管理制度。鼓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全程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强化全员全过程管理。

二、构建完善配套的依法行政体系

(一)加强食品药品地方规章制度建设。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积极做好地方性规章、制度、标准的调研,加快建立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本县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相适应的地方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完善法治保障机制。

(二)加大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力度。公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基层规范化执法,统一行政执法内容、程序、文书、标准,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及相关标准,推进说理性处罚决定书的实施。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举报投诉的案源发现作用,促进社会共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涉刑案件移送保障措施,探索建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加大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稽查办案力度和效能逐年提升。

(三)提高食品药品执法规范化水平。突出问题导向,针对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突出目标管理,开展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和工作督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突出质量提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注意分析解决趋势性问题,做到“案结讼止”。落实问责机制,依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三、构建科学规范的风险防控体系

(一)建立风险发现机制。加大日常巡查和风险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各种风险隐患。健全源头预防措施,充分利用检验监测技术手段,加强对高风险、高隐患品种和类别的系统性排查,增强排查的靶向性和针对性。制定“问题发现率”绩效考评办法,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隐患发现机制。

(二)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每个月结合日常监管、抽样检验、系统督查等发现的问题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及时有效处理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风险,同时做好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管控水平。

(三)建立风险应急机制。完善食品药品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产品类别、管理能力、信用等级等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实施相应频次的监督检查。制定风险隐患应急处置措施,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联席会议、隐患防控会商等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会商,及时发布抽验结果、案件查处和食品安全形势公告等信息。加快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管理平台,运用大数据强化风险分析能力,实现风险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监测预警。

四、构建服务发展的产业促进体系

(一)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综合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加快审批进度,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在审批时予以优先办理。优化审批流程,推进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搭建综合网络审批信息平台,实现基础信息、许可信息、监督信息、检查信息资源共享。开辟绿色审批通道,鼓励县内食品生产企业升级改造。

(二)加快审评审核认证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审评审核认证体系,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和质量,促进食品药品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推进食品药品产业转型升级。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资源不足问题。推进检查方法和检查标准与国际接轨。制定实施审评审核认证专家培养计划,培养专业人才。建立检查缺陷项目风险评估机制,预防潜在风险的发生。

(三)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坚持放管并重,实行宽进严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护食品医药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创新执法方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格局。

(四)搭建食品药品产业服务发展平台。推进食品药品资源有序合理流动,促进企业产品结构优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集中度。支持我县食品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鼓励以牦牛、藏羊、厥麻猪、蕨类、珍稀菌类等特色资源为原料的食品开发,形成产业集群,把特色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不断提高我县食品企业市场竞争力。

  五、构建严密规范的过程控制体系

(一)强化食品安全过程控制。入市食用农产品100%纳入监管,大中型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100%建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率达到100%;食品安全抽检达到400批次/千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等级、“外置化”、“负面清单”等管理覆盖率达到100%,“阳光操作”“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等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的加入率和应用率、“电子一票通”的索取率均达到95%以上。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学校食堂创建率逐年提升。在2019年前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二)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过程控制。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药物成分行为,以染发、祛斑、美白等化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禁用物质和超限量使用限用物质行为。

六、构建权威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

(一)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全面完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建设项目,加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力度,建立检验检测中心,推进乡镇监管所快速检测站(室)建设,全面改善检验检测环境设施条件,提高仪器设备配备水平,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科研能力,发挥优势,形成县级检验机构为中心,乡镇食品快速检测为补充的全方位、层级式检测体系,使检验检测能力满足食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需要。

(二)提升监管信息化能力。健全投诉举报体系,逐步建成横向联通、纵向联动、集散一体、高效运行的投诉举报业务系统。建立审评审批信息化系统,实现从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建立食品药品稽查业务管理系统,探索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移动执法。积极推进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编制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互联网+”工作方案,完成食品药品信息专网向乡镇监管所延伸,抓好办公自动化、稽查执法、行政审批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扩容等项目建设。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利用和分析水平。推进信息公开,建立监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及时将监督抽验、行政检查及处理、违法广告移送及处理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三)提升执法装备能力。贯彻落实《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重点加强执法车辆、快速检测车、应急指挥车、抽样专用车、执法取证装备、应急处置设施等的配置,优先配备基层和一线执法机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现场监管技术装备建设,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样品抽检、行政处罚等远程电子化监管。

  七、构建反应迅速的应急管理体系

(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县、乡两级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县级以上监管部门独立设置应急机构,县以下监管部门明确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将应急管理触角延伸至乡(镇)基层一线。推动规模以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专职应急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和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置机制,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全系统共享。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应急管理纳入系统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区域间、部门间合作,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

(二)加强预案体系建设。制定《卓尼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卓尼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规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执行和管理,细化操作程序,提高预案编制管理质量。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数据库,加强预案动态管理。新编制的应急预案发布前应通过模拟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等不同形式检验其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为全系统应急演练提供指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指导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大监管检查和指导力度,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全员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应急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加强食品药品应急装备建设,配备必要的车辆、通信指挥、个人携行等应急处置装备,增强突发事件现场快速抵达及信息获取传递能力。配合相关部门完善食品药品应急物资储备,储备必要的食品药品等应急物资和装备,形成多层级、多样式的食品药品应急物资储备结构。加强应急信息化建设,完善应急指挥联动模块,辅助决策模块和模拟演练模块,实现全系统应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建立应急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收集、统计、分析、报送和运行管理等功能,提升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

八、构建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体系

(一)打造过硬的行政监管执法队伍。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配齐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领域基层监管人员,充实监管力量。实施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师资队伍,统筹使用培训资源,打造精品培训课程,开展多层级、分类别的教育培训,发挥和利用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和远程网络教育培训平台作用。

(二)培养造就专业的技术人才队伍。加强检验检测技术和实验室管理人才培养,建立灵活多样的人才引进机制,充实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队伍,实现技术人才总量稳步增长、规模不断壮大、结构逐步优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按照本行政区域产业发展实际、机构具体职能、注册申报数量,合理配置专职审评人员;建立数量充足、素质过硬的专职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员和药品检查员队伍,满足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以及药品认证工作需要。

(三)构建强有力专家咨询队伍。利用我县人才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等途径,吸纳食品、药学、法学、医学等高层次人才,形成专业化食品药品安全专家队伍,在应急处置、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风险评估、教育培训、安全评价、信息技术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九、构建自律守法的诚实信用体系

(一)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十三五”初期,完成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的顶层设计,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启动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探索制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初步建立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十三五”中期,初步建成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末期,建立与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并与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现对接,与相关监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与交换、信用结果公开与联合惩戒,全面实现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二)健全食品药品信用管理制度。实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一户一档”管理模式,逐步推进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的食品药品信用评价机制。继续实施严重违法企业与责任人“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的公示力度。

(三)开展文明诚信创建活动。开展“文明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守信企业、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违规企业,激励诚信企业,培育守信典范,惩治失信企业。建立健全信用评价系统,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企业)创建活动。

  十、构建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体系

(一)完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交流,及时发布信息,科学引导舆情。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APP等新兴传播载体,构建立体式、多维度的新闻宣传工作格局,强化新闻宣传阵地建设,打造新闻宣传品牌。

(二)广泛开展科普宣传。丰富活动载体,着力提高公众食品药品科学认知水平。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打造具有公益性科普品牌。充分发挥村级“科普宣传工作站”作用,强化基层科普宣传阵地建设。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库,采取移动化、可视化、分众化的传播方式投放科普信息,全方位立体化投放科普信息,普及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营造良好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氛围。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完善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网络,拓展“12331”平台功能,实现投诉举报的快速受理、高效处置。完善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和查办大要案补助机制,鼓励各方参与食品药品监督。加大食品药品公益岗位开发力度,壮大食品药品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

(四)发挥社会组织力量。积极搭建社会共治平台,建立社会共治激励机制,支持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加快自律体系建设。引导第三方机构健康发展,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作用,促进社会各方协同共治。


第四章 重点建设项目

  一、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利用项目。按照政府补贴、企业投资、金融机构扶持的多元化投资运作模式,推进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化无害化利用。督促饭店、宾馆等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机关食堂等群体性聚餐场所安装油水分离装置,统一回收、运输、处理餐厨废弃油脂,从源头上切断“地沟油”违法犯罪链条。

——食品阳光生产建设项目。强化食品生产企业非现场监管,安装摄像视频设备,利用互联网,实时展现生产过程中的原辅料投放、生产加工、成品包装等重要环节,满足生产区域的监管全覆盖,实现企业负责人、监管部门视频信息有效传输,达到企业生产透明化,全面促进企业规范生产、诚信生产、自律生产,推进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明厨亮灶“升级版”项目。实施“明厨亮灶”升级工程,在以往单纯展示后厨及食品加工过程的同时,将餐饮单位拍摄的实时信息与互联网相接,并上传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采购食品台账等信息,建立远程监控平台,让消费者就餐更加明白放心,同时也督促企业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十三五末,明厨亮灶“升级版”项目覆盖全县75%以上餐饮单位。

  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础工程

——卓尼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面积2165.58)。新建检测功能较齐全、检测设备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全面承担卓尼县食品市场流通监管、食品加工基地检测、原材料以及半成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包括:食品检验中心、药品检验中心、科研辅助用房及公用设施,并购置液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色谱、微波消解仪等检测仪器设备。

三、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人员培训项目。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利用5年时间对全系统监管人员和技术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每年选派15人次到国家局培训基地、中检所、省局、州局进行进修和培训。其中:县局每年进修、培训监管人员5人次;乡镇监管所每年进修、培训监管人员10人次。努力建设一支“总量匹配、结构合理、素质一流、监督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面积2000)。

——县食品药品稽查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面积1200)。包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用房及稽查办案用房、扣押物品储存库等附属用房。

——县15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办公用房项目。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食药监财〔2014〕218号)精神,(建设规模:乡镇(街道)派出机构的业务用房、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宜按以下标准确定:第一类不少于320,第二类335~465,第三类480以上)。

——食品药品安全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按照《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依据“填平补齐、适用适宜”的原则,提高基层一线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配备日常检查、市场抽样、样品检验必需的设备,以及应急通讯、执法交通、现场调查、快速检验等基本装备,实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装备和应急配备的标准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乡(镇、街)派出机构100%达到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

四、食品药品安全防控、共治体系建设工程

——全县每个建制村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1号)精神,利用村两委活动室,挂牌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并保障每个科普宣传站配备信息化设备、阅读观看等功能齐全的设备购置经费5万元。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项目。围绕“完善体系、实现共治;严格执法、确保安全;便捷准入、优化服务;营造环境、促进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遵循“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扎实推进并完善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大局,打造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食药安全宣传教育新格局。建立多方协调联动、群防群控机制和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多元主体共治的新模式。鉴于广大农牧民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强,对山寨、五无、伪劣产品辨识能力不够,通过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农牧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经费保障:保证每年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县、乡(镇)两级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密切协作配合,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二、保障经费投入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对规划提出的项目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争取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共同投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保证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评估和监督机制,县级监管部门牵头实施本级《规划》的中期评估,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进行动态跟踪,加强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评估,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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