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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卓尼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6-12-09   作者: 点击数:  

卓政办发〔2016〕218号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卓尼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省州驻卓各单位:

《卓尼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2016年11月26日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卓尼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推进全县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大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甘肃省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甘南州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机遇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历史悠久,连绵不断。其存史、育人、资政功能在当今时代日益彰显。“十二五”以来全县地方志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县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辛勤耕耘、埋头苦干,形成了以修志编纂为主、各项工作协调开展的格局,特别是在“文化卓尼”建设中作出了重大贡献。

——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一纳入,八到位”(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的工作机制正在完善和形成。

——编修成果不断丰富。“十二五”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地方志规定》,大力推动地方志工作,使地方志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编修成果不断丰富。先后完成了《卓尼县年鉴(1991—2003)》、《卓尼史话》、《卓尼服饰文化》、《卓尼县政区概览》、《卓尼县军事志》、《卓尼政协志》和《卓尼县教育志》等书籍的出版发行工作,使提供资政服务、研究地方历史、开展地情教育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升。我县地方志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通过发掘历史文化资源、整理传统民俗文化、参与重大专题问题研究等。地方志工作在“宣传卓尼,服务社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地方志人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修志用志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的重要指示后,全国上下地方史志工作蓬勃发展,并从单纯修志向编写年鉴、地情丛书、旧志整理、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方志理论研究等各个方位延伸拓展。激发了全社会修志、读志、用志的极大热情,形成了盛世修志良好氛围和大好机遇。

目前,全县地方志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一些制约事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依法修志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对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不够全面,地方志“一纳入、八到位”的要求迟迟不能实现;二是全县二轮修志进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我县第二轮志书于2009年正式启动,至今尚有个别单位、部门的资料稿还未完成上报,对第二轮修志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三是年鉴编写工作时断时续,这与年鉴工作一年一鉴,公开发行的要求相距较远;四是由于经费问题,地方志信息网络建设处于空白,方志馆建设还未起步,地情丛书、方志理论研究等成果不显著;五是方志工作部门开拓精神、主动争取意识、自我提高发展的能力不强,致使修志队伍力量薄弱、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以上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十三五”期间加以认真解决。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州《规划纲要》和全国第五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十三五”期间的各项决策部署,突出我县地域特色、民族特色,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以地方志书为主体,以地方综合年鉴为主导,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以服务社会为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改革创新,依法推进,突出重点,协调发展,锐意进取,依法全面推动全县地方志事业发展繁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突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团结进步主题,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经验借鉴和资信支持,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文化载体和支撑。

2.坚持依法修志。依法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依法拟定地方志规划和编纂方案,依法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依法搜集、整理、保存包括藏语言文字在内的地方志文献和资料,依法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依法规范社会修志用志行为。

3.坚持全面发展。按照“志为主体,史志年鉴和信息化建设多元一体”的工作格局,抓好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各种专业志鉴编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理论研究、旧志整理、专题资料编写和地方史研究编纂及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

4.坚持改革创新。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修志传统的基础上,解放思想、探索规律、与时俱进,推动思维观念、理论方法、体制机制、管理运作、能力素质等方面创新。利用“互联网﹢”等国家重大战略契机,整合汇聚全县地方志资源,打造“数字方志”、“智慧方志”,实现方志资源开放共享。

5.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实事求是,存真求实,确保志鉴质量。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列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域人文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6.坚持修用并举。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提升地方志工作服务社会效能。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修志用志意识。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县第二轮县志出版发行任务,实现年鉴连年出版格局和方志馆(资料室)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开展地方史的研究编纂和藏汉文翻译,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完成我县第二轮修志任务。根据省、州《规划纲要》要求及我县实际,2018年完成我县第二轮《卓尼县志》评议稿,2019年完成终审稿,2020年出版发行。

2.提升地方综合年鉴工作水平。编辑出版年鉴是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一个地方年度内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发展变化的综合性资料工具书。根据省、州《规划纲要》精神,2017年全面启动《卓尼县年鉴2016》编纂工作,形成连年公开出版年鉴格局,提高年鉴资料编写质量,进而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3.修订再版《卓尼县志》。已出版的第一轮《卓尼县志》,因印刷册数有限,现已无余书。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需求,对第一轮《卓尼县志》予以修订再出版。

4.编纂卓尼县地情丛书。组织职工积极收集整理编纂卓尼县地情丛书,如果出版经费能够予以落实,已收集整理编纂的《卓尼民歌》(藏汉双语)将届时出版发行。

5.推进部门志、行业志、乡镇村志等各类专业志鉴和地方史志编纂工作。指导和督促行业志、部门志、乡镇村志的修订、编纂和出版工作。

6.加强地方志信息化工作。加快信息网站建设,到2017年底,要在本县政府网站建立地方史志栏目和网页,并与“甘南州地方志”网站链接。到2020年努力把地方史志栏目和网站建成网上方志馆。通过多种手段,力促读志用志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进社区、进乡村,通过多种方式,推介卓尼史志文化,为提高卓尼在外界的文化知名度做出积极努力。

7.深化地方志质量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志综合年鉴编辑出版规定》和《甘肃省第二轮修志有关问题的几项规定》、《甘肃省地方综合年鉴管理办法》等规章,全面梳理一、二轮修志形成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和规范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督查通报制、志书“一评三审”制等制度。认真执行志书印刷出版有关规定,落实地方志编纂、出版、印刷等环节无缝衔接,实施精品志鉴工程。争取将地方志书、年鉴和学术成果纳入省上和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有关图书评奖范围。建立落实各类志书、年鉴及各种地情资料向上级业务部门及方志馆呈报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法制保障。认真履行《条例》、《规定》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与《条例》、《规定》相配套的工作制度体系和实施细则,为全县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推动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制度保障。健全地方志工作部门主导、社会各界参与修志编鉴的工作格局。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制度、修志编鉴业务制度,以保征在初稿编纂、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均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三)经费保障。改善地方志工作部门条件,保障修志编鉴、印刷出版、方志馆与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图书资料文献保存、对外交流等经费。县人民政府要把地方志事业必要经费每年伍万元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做到足额及时拨付,以保障地方史志工作的业务指导经费和修志人员的培训经费。

(四)队伍保障。县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一般应不少于10人。在保证编制内人员到位的情况下,县地方志办公室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专兼职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有尝聘用人员,切实解决好地方志编纂工作中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加大对全县地方志部门负责人、志鉴主编(总纂)、修志业务骨干的专项培训力度。建立县级地方志工作人才库,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熟悉县情的老同志参与志书编纂审核工作。建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对史志部门工作者从职级工资待遇、职务职称晋升给予适当倾斜和照顾,定期开展全县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激励他们在清苦笔耕、辛苦修志的岗位上做出优异的成绩。

(五)宣传保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手机新兴媒介,以及县地方志工作部门的平台,大力宣传县地方志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地方志工作者投身现代化建设的新贡献。挖掘地方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地方志成果精品。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坚持和健全地方志工作体制。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地方志工作体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府修志主体责任。县政府及县志各分卷承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修志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该项工作,确保领导到位。建立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二)坚持和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理顺工作关系,切实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县政府和部门日常工作和目标任务,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规划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工作到位”。

(三)建立督查落实保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承编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行动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全县地方志事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本规划由卓尼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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