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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07   作者: 点击数:  

 

卓政办发〔20172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2017
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
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州驻卓有关单位: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县十四届政协一次会议期间,县人民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意见138件,政协委员提案92件。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工作实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面。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一定要从全县工作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好办理工作任务。
    二、深入研究,全面提升办理工作整体水平

在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对每一件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按照具体内容和可行性等因素进行分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力量,狠抓各项措施落实。要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采取走访、调研、座谈以及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重要建议提案,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走访、面商建议提案主要提出人,坚持没有沟通不答复、沟通到位再答复,全面提高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保证质量,着力提高答复工作的规范程度
    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及时答复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确保每个答复件都要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表述准确、态度诚恳,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对建议或提案的答复,办理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解决实际问题,保证办理质量。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制订方案,尽快处理,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说明情况,解释清楚,争取理解和支持。同时,对于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在答复文件右上角标注“A”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标注“B”类;所提问题因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的标注“C”类。

四、强化督查,确保按时完成办理工作任务
   
为全面加强意见提案办理工作,在今年的工作中,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委办将加大督查专项督查,及时跟踪掌握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并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对思想重视、态度认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影响办理进度和质量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能办不办推诿塞责文来文往闭门造车答非所问以及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始终不满意的,要进行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承办单位和个人不能评先评优。各承办单位要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抓紧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在20178月底前以文件形式报送县人大办、政府办和政协办,并抄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本人。  

附件:人大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4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4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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