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政发〔2019〕103号
卓尼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
承接落实州政府第二十三批取消
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
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卓有关单位:
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级政府部门承接落实省政府第二十三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州政发〔2019〕50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我县承接落实和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卓尼县政府部门承接落实州政府第二十三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7项)
卓尼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6日
附件
卓尼县政府部门承接落实州政府第二十三批取消
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7项)
(一)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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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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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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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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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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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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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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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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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国发〔2019〕6号附件1第24项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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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改为企业(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名称,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注册登记时核准名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向社会公开企业名称库,引导企业自行拟定符合规则要求的名称。2.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明确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对企业名称使用的监督管理。3.简化优化工商登记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提高企业登记办理效率,保障企业自主选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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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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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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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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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19〕6号附件1第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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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各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按照民政部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有关标准和监管措施抓好落实。2.加强信息共享,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共享至省级共享平台,供民政部门获取。3.实施年度报告制度,生产装配企业按要求每年编制报送年度报告。4.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依法处罚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开。5.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时公开信用信息。6.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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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部分审批内容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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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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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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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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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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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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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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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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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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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国发〔2019〕6号附件1第16项取消“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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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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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指导市、县交通运输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及入驻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严格按照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相关标准,推动站(场)建设运营标准化。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诚信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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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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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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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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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国发〔2019〕6号附件1第24项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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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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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向社会公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名称库,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拟定符合规则要求的名称。2.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禁限用规则,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使用的监督管理。3.简化优化工商登记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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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县政府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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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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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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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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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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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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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经营及班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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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下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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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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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际、市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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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县政府新增部分审批内容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新增内容 | 新增理由 | 实施机关 | 备注 |
1 | 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 | 护士执业注册 | 省政府下放事项 | 县卫生健康局 | 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五)州政府部门向县市政府部门下放部分审批内容
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下放内容 | 原实施机关 | 下放后实施机关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建安投资1000万以下(含1000万)市政工程和各类房屋建筑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施工许可 |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下放后,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州住建局要加强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2.结合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等活动,联合有关单位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3.不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安全巡查,采取差别化和随机监管方式,每月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施工现场检查或随机抽取施工现场进行检查。4.每月定期调度各县市施工许可办理和监管情况,形成动态管理。5.全面推行“双向监督”工作机制。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接受各级监管人员监督的同时,要监督各级监管人员。执法人员的行为,对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不当监督行为和廉洁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向州住建局或相关单位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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