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政府

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乡镇街道部门单位

重点领域公开

《卓尼县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草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2-11-21   作者:卓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卓尼县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草案)》政策解读

现将《卓尼县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草案)(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本《办法》的目的

为了加强我县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和维护机动车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环境,构建“配建科学、停车规范、收费合理、违停受罚”的停车体系,彻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停车难、停车乱、收费乱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我县最美县域创建成果,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本《办法》的必要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州关于“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根据卓尼县“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安排我局牵头组织,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乱、收费乱”问题在全县开展“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摸底调查期间发现我县机动车停车场存在规划、建设、管理监管不到位,停车场设置不规范等问题。为切实加强我县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效果,按照卓尼县“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由我局牵头起草《卓尼县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试行)》,以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
   二、起草工作法律依据
 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三十三、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十八、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六、十、二十七、三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一、二、三、四节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近期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21〕676号)等法律、法规,参阅了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参考借鉴了本省兰州、白银等城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而制定。
三、起草过程
   为认真做好《办法》的起草工作,自2022年5月初开始,我局开始收集相关资料,启动《办法》的草拟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州有关政策和法规,在借鉴其他市州的地方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卓尼实际,起草了《卓尼县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5月16日书面征求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的意见。5月底,结合前期征集意见对《办法》进行再次修改后形成《卓尼县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送县政府审定。
   四、主要内容
   《办法》分7个章节49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停车场的种类和部门职责;第二章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对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停车场建设要求进行规范;第三章公共停车设施与专用停车设施管理,对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与专用停车设施的管理及设置程序进行明确;第四章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对城区道路内临时停车位的设置和停车行为进行规范;第五章停车收费管理主要对停车收费标准的核准、费用的管理等行为进行规范;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主要明确办法的施行日期。





卓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相关链接: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卓尼县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关闭窗口